為切實加強所屬煤業公司干部隊伍建設,大力培養凝心聚力、苦干實干的各類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形成富有生機和活力的用人機制,推進企業干部整體素質的提高,促進企業健康、快速、高質量發展,根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集團公司所屬煤業公司從業人員勞動用工管理辦法》(神能董發〔2017〕259號)等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選拔所屬煤業公司中層人員。
一、選拔原則
(一)黨管干部和市場化選人用人的原則;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四)按程序進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五)人崗相適、專業相符、人事相宜的原則;
(六)依法合規的原則。
二、選拔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選拔所屬煤業公司中層人員。
三、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對黨忠誠、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國有企業好干部標準;
2、工作思路清晰,敢作敢為、敢于擔當、堅持原則、處事公道、作風正派、勤奮敬業,以身作則、熱愛本職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實踐經驗豐富,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沒有因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及工作失誤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 任職條件
1、涉煤專業部門中層正職: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全日制大專以上煤炭主體專業或第一學歷為中專以上煤炭主體專業,同時后續必須是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煤炭主體專業學歷;
(3)符合人社局職稱聘任條件的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4)第一學歷為本科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炭企業(年產能9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礦井)5年以上基層一線工作經歷(其中井下跟班技術員或采掘一線工作經歷不少于1年),同時3年以上相關管理工作經歷(包括區隊長、班組長、業務主管經歷);
第一學歷為大專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炭企業(年產能9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礦井)6年以上基層一線工作經歷,(其中井下跟班技術員或采掘一線工作經歷不少于2年),同時4年以上相關管理工作經歷(包括區隊長、班組長、業務主管經歷);
第一學歷為中專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炭企業(年產能9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礦井)8年以上基層一線工作經歷(其中井下跟班技術員或采掘一線工作經歷不少于3年),同時6年以上相關管理工作經歷(包括區隊長、班組長、業務主管經歷)。
2、涉煤專業部門中層副職: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全日制大專以上煤炭主體專業或第一學歷為中專以上煤炭主體專業,同時后續必須是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煤炭主體專業學歷;
(3)符合人社局職稱聘任條件的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4)第一學歷為本科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炭企業(年產能9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礦井)5年以上基層一線工作經歷(其中井下跟班技術員或采掘一線工作經歷不少于1年);
第一學歷為大專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炭企業(年產能9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礦井)6年以上基層一線工作經歷(其中井下跟班技術員或采掘一線工作經歷不少于2年);
第一學歷為中專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炭企業(年產能90萬噸及以上的生產礦井)8年以上基層一線工作經歷(其中井下跟班技術員或采掘一線工作經歷不少于3年)。
3、非煤部門中層正職: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
(2)全日制大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或第一學歷為中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同時后續必須是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
(3)符合人社局及相關部門職稱聘任條件的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4)第一學歷為本科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同時3年以上相關管理工作經歷(包括業務主管經歷);
第一學歷為大專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同時4年以上相關管理工作經歷(包括業務主管經歷);
第一學歷中專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8年以上工作經歷,同時6年以上相關管理工作經歷(包括業務主管經歷)。
4、非煤專業部門中層副職: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全日制大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或第一學歷為中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后續必須是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相關專業學歷;
(3)符合人社局及相關部門職稱聘任條件的相關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4)第一學歷為本科的:具有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第一學歷為大專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第一學歷為中專的:從事國有或國有控股煤炭企業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四、選拔任用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培訓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已錄用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體檢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自行到當地三甲醫院或忻州市中醫院進行健康體檢。
(三)筆試、面試、演講
對資格審查、體檢合格人員由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筆試面試。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演講答辯占20%。集團公司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依據總分高低確定擬任職人選。
(四)會議研究討論
擬任職人選報集團公司黨委會、董事會進行研究討論,確定擬任職人選。
(五)任職公示
根據集團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確定的擬任職各單,對擬任職人員進行公示,公 示內容要真實準確,便于監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要說明具體情形和理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一經查實不予任用。
(六)任用和試用
公示無異議,辦理錄用手續,由煤業公司發文任命。新選拔的中層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結束后由所在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職務,按任職前崗位安排工作。
五、相關待遇
正式錄用后繳納五險二金,薪酬待遇:8000元-12000元/月。集團目前正在積極籌建幸福小區,可解決單位員工住房和子女上學問題。